1、形体结构:

物体的各个部分,以特定的方式互相结合,构成整体的内在构造关系,成为结构。它是决定外观形态的基本因素。

2、光影:

光作用于物体的方向和距离,是物体表面视觉特征的重要因素,物体离光源渝近渝清晰,反之,则渝模糊。于此同时,不同的材质和肌理的物体对光的反射程度不同,从而形成这种材质的视觉特征。

3、质感:

任何物体的外部形态,,除了自身的外部机构以外,都有构成其外部形态所特有的材料质感。

4、明暗调子:

表现物体时,只能用线描的形式把物体的高、宽、深三度空间的机构、体面、透视关系画出来,不涂明暗也能呈现出物体的体积感,使人们能够在视觉上认识它的形象。但是,这个物体的立体效果还很不充分,如果同时描绘出它的体面变化的明暗色调,就能更充分地表现出它的立体空间。

5、体积感:

体积感是物体的基本属性,任何物体在空间中均有一定的高度、宽度和深度等可测量的因素。

6、具体表现:

单纯的机构素描表现在考试中应用是比较少的,绝大多数是采用明暗形态造型法。按照客观物体明暗形成规律,运用明暗调子的造型方法,对所描绘的对象的形体、结构、质感及空间关系等方面予以准确、生动的表达。

7、视角:

视角的选择也是试卷画面构成很重要的一项,考生不用拘泥于传统的静物写生45度视角。在联系中可以尝试各种程度的仰视、俯视效果。甚至是以昆虫的视角去感受物体强烈的视觉效果。

上面就是关于设计素描的表现手法,我们要了解清楚,还有多临摹一下名家名画,多加练习,我们也是会有进步的。

广东度岸画室真心希望每一个热爱艺术的莘莘学子能够与我们一起共同乘风破浪,赢得属于我们的光荣与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