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重要提示点

1.美术理论类、音乐学专业不组织校考。

2.受疫情影响,郑州、兰州、沈阳、长沙、西安5个考点组织的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校考,在高考结束后进行组考,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3.书法学专业增加非现场初选,通过提交视频及纸质作品等方式筛选出200名考生,在西安考点组织校考,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4.考试时间确定后,对已报名未参加校考的考生重新开通网上确认,考生重新选择考点或放弃报考,对放弃报考的考生退还报名费,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网上确认、退费等事宜另行公告。

5.确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校考工作方案调整的,我院将及时公告。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拥有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院现有22个本科专业,16个教学系(部),13个研究机构。

在教育部质量工程建设中,学院共取得300余项国家级和省部级殊荣:学院获得3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学院拥有2位国家级教学名师,15位省级教学名师,4位国家级三五人才。先后承担了77项国家级、教育部等研究课题,编写 “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12部,国家级、省级优秀教材16部;获得国家社科基金3项,国家艺术基金39项;获国家级奖186人次。学院拥有一批国家级的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教学研究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近年来,师生创作大量优秀艺术作品,在国家级展赛中获奖数千余项,与20余所国际知名艺术院校、机构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学院设图书馆、西部美术馆、美术博物馆等,馆藏纸质文献55.8万余册(件),藏有古代以及近、现代书画作品1300余件,历代文物藏品368件(组),各类民间美术藏品、拴马桩、石狮等石刻艺术品2万余件。办有专业学术刊物《西北美术》。学院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的需求为导向,深挖陕西特有的传统文化资源,积极参与丝绸之路沿线文化项目建设,先后承担了北京人民大会堂陕西厅、首都国际机场、国庆60年阅兵式陕西彩车和西安市大雁塔北广场、西安地铁等200多个重大建设项目和地方人文景观设计。学院秉承“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精神,恪守“弘美厚德,借古开今”校训,坚持周秦汉唐文化、延安革命文艺、西北民族民间艺术、“长安画派”和“黄土画派”四大传统,夯实绘画、书法、美术史论、中国民间美术“四大基础”,注重学术前沿,突出办学特色,以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美术院校为办学目标。学院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

(最终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下达为准)

西安美术学院,广州画室.广州美术校考,01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

(4)报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的考生(报考雕塑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美术学类校考),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并合格;

(5)报考书法学的考生,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按各省规定执行(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报考我校书法专业的宁夏考生可不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因山东省、河北省书法学为校际联考,经与该省教育考试院沟通协商,可按无省级统考对待,山东、河北籍考生可直接报考我院书法学校考)。

(6)报考艺术学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如没有相应类别统考,须参加各省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7)报考音乐学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要求的统考(山东籍考生需参加山东省济南大学主考的校际联考考试)且成绩合格。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

(4)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涉嫌犯罪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者。

(6)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三、校考方案

1.美术理论类、音乐学专业不组织校考。

2.受疫情影响,郑州、兰州、沈阳、长沙、西安5个考点组织的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校考,在高考结束后进行组考,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3.书法学专业增加非现场初选,通过提交视频及纸质作品等方式筛选出200名考生,在西安考点组织校考,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4.考试时间确定后,对已报名未参加校考的考生重新开通网上确认,考生重新选择考点或放弃报考,对放弃报考的考生退还报名费,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网上确认、退费等事宜另行公告。

5.确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校考工作方案调整的,我院将及时公告。

四、录取原则

1、西安美术学院根据“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2、我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劳,专业、文化成绩综合评价,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我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报考我校为“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3、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执行全国招生计划(普通类专业除外),各地区无名额限制,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我校对福建省等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的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陕西省生源中录取。

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各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统考必须合格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使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也无效。

5、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

6、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五、录取办法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书法学专业文理兼招,录取规则为: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理科统一排队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书法类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录取考生须在我校公布录取信息后3日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分流公告,并按要求完成培养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工作,综合分排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分配。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放弃专业选择,将由我校统一进行专业调剂。

2、美术理论类专业(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文理兼招,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理科统一排队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

3、音乐学专业文理兼招,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理科统一排队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4、普通类专业(艺术教育、学前教育)执行分省招生计划,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文科二本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5、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按照满分为750分进行折算。

六、特殊教育类考生

西安美术学院特殊教育艺术学院于2004年5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是八大美院中唯一一所特殊教育艺术学院。特殊教育类招生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特殊教育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七、华侨港澳台考生

1、华侨港澳台考生须满足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联招【2020】1号文件)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及身份资格要求,按要求参加联招考试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并按要求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报名办法及考试安排与内地考生相同。受疫情影响,华侨港澳台考生考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2、台湾学测招生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八、入学须知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1)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2)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八、其他事项

1、我院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成人教育学生(专升本、高起本)、美术中专生。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2、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所有信息以我院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xafa.edu.cn/

招生处官方网站:http://www.zhshch.xafa.edu.cn/

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88221716(传真)

3、确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工作方案调整,我院将及时公告,敬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

4、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安美术学院,如各省政策与我院招生要求不符按各省政策执行。

元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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